川農業函﹝2018﹞365號
各市(州)農業(農牧、畜牧水產、畜牧)局(委):
我省已進入汛期,為有效防控汛期重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保障畜牧業生產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抓好基礎免疫和補免工作。各地要結合防控實際,在春防免疫成效基礎上,根據抗體水平檢測結果,及時查漏補缺開展補免,特別是日常新增畜禽補免。受災地區要根據災情和流調情況及時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的應急補免工作。藏區對炭疽歷史疫點要全面開展免疫并同時做好包蟲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
二、切實加強疫情監測報告。要充分發揮動物疫情測報體系作用,在春防免疫監測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力度,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和舉報核查制度,及時掌握疫情動態,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三、切實抓好關鍵防控措施落實。各地要強化動物防疫責任,及時指導災區做好因災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環境消毒等工作。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切實履行檢疫監督職責,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防止因災死亡畜禽流入市場及疫情跨區域傳播。
四、切實強化應急準備和人員防護。各地要完善應急機制,充實應急物資儲備,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確保聯絡暢通。一旦出現突發疫情,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按照“早、快、嚴、小”的原則,果斷處置,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各地要加強對養殖、防疫、檢疫、屠宰、實驗室檢測等從業人員生物安全防護的宣傳、培訓,提高其自我防護能力。在防疫、流調、實驗室檢測等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相關規程,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護水平。
各地要嚴格按規程上報疫情等信息,有關信息和災后防疫工作進展要及時報我廳獸醫獸藥處。
四川省農業廳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