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農業﹝2018﹞87號
各市(州)農業(農牧、畜牧、畜牧水產)局(委)、環境保護局:
根據《四川省落實中央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銷號公示工作的補充通知》(川環整改辦函〔2018〕46號)要求,現就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整改銷號“媒體公示”工作進行如下補充通知。
《四川省農業廳 四川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切實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整改銷號工作的通知》(川農業函〔2018〕242號)第二條銷號流程第(二)項市級流程第一步復核公示中,市(州)農業、生態環境部門只對縣(市、區)報送的銷號臺賬進行復核,不再進行媒體公示,媒體公示由省農業廳、省環境保護廳在對各市(州)報送的銷號臺賬進行形式審查認可后,在省農業廳門戶網站上統一進行公示,其他流程不變。
農業廳聯系人:郭春杰
聯系電話:028-85545669
電子郵箱:scxmsk@126.com
環保廳聯系人:常青
聯系電話:028-80589070
電子郵箱:waterepb@126.com
四川省農業廳 四川省環境保護廳
2018年9月10日
關于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整改銷號公示工作的補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