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27日,楊朝波副廳長帶領由省環境保護廳、畜牧業處、畜科院、草科院、畜牧總站等負責人組成的7個檢查組,按照《四川省農業廳 四川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切實做好中央環保督查反饋意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整改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后對成都、樂山、宜賓等18個市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整改銷號工作推進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
檢查組對全省禁養區內畜禽規模養殖場關閉搬遷、沱江流域畜禽規模養殖場關閉搬遷和整改情況采取隨機抽取實地檢查的方式進行,共抽查18個市20個縣126家養殖場(戶)。
據初步統計,全省禁養區內2428家畜禽規模養殖場關閉搬遷工作基本完成,沱江流域1928家畜禽規模養殖場關閉搬遷、整改工作大部分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完善工作有序推進。
總體情況看,各地嚴格按照《關于切實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整改銷號工作的通知》確定的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工作措施、銷號流程等要求展開畜禽養殖污染問題整改銷號工作,實事求是摸排底數情況,因地制宜制定關閉、搬遷方案,目標責任明確,工作措施得力,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為迎接中央環保督察 “回頭看”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