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15日從農業農村部官網獲悉,農業農村部日前將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環境保護廳、財政廳制定出臺的《關于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的意見》轉發全國各地,要求借鑒參考,結合實際,依法依規大力推進農藥合理使用和農藥包裝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
今年8月,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確了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農藥包裝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的監管職責。實施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事關生態環境安全和農業綠色發展。為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農業、環保和財政部門主動作為,密切配合,率先制定了《關于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的意見》。
四川的這份文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責任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責任主體,要將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率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內容。同時,實行分級財政負擔制,由市縣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農藥包裝廢棄物儲運和集中處置經費。
四川還要求,各地還要探索構建“市場主體回收、專業機構處置、公共財政扶持”的回收和集中處置機制,以農藥經營者為主體,全面開展押金制、有償回收、補貼代儲等回收試點。以縣為單位,建立定期轉運制度,將各回收點的農藥包裝廢棄物歸集到統一制定的貯存場所,建立集中處置制度,通過政府采購、招標、邀標等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轉運和集中處置農藥包裝廢棄物。鼓勵以鄉鎮為單位,開展危險廢物集中統一申報登記。(記者 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