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其中,第七部分聚焦農業農村領域,圍繞“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出系列要求,特此摘錄,供各位讀者深入學習參考。
建議提出,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推動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適應確保國計民生要求,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底線,健全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加大農業水利設施建設力度,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提高農業良種化水平,健全動物防疫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體系,建設智慧農業。強化綠色導向、標準引領和質量安全監管,建設農業現代化示范區。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和區域布局,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推進優質糧食工程。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保障糧、棉、油、糖、肉等重要農產品供給安全,提升收儲調控能力。開展糧食節約行動。發展縣域經濟,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豐富鄉村經濟業態,拓展農民增收空間。
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統籌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保護傳統村落和鄉村風貌。完善鄉村水、電、路、氣、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提升農房建設質量。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實施河湖水系綜合整治,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推動鄉村人才振興。
深化農村改革。健全城鄉融合發展機制,推動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政策,加快培育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認定機制,縮小土地征收范圍。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實現形式。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鼓勵依法自愿有償轉讓。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農業保險。
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保持財政投入力度總體穩定,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工作,加強扶貧項目資金資產管理和監督,推動特色產業可持續發展。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和救助制度。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增強其鞏固脫貧成果及內生發展能力。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等機制。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