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業作為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障畜產品有效供給、維持農民收入持續增長、促進農村經濟穩定發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為了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產業、民生保障產業的畜牧業平穩健康發展。蔣小松代表建議,在保障糧食安全的前提下,盡快出臺《畜禽種業促進條例》。
畢業于荷蘭瓦赫寧根大學動物育種與遺傳學專業的蔣小松代表,始終將目光聚焦于畜禽種業狀況,對我國當前畜禽種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有著深刻的認知:一是缺乏完善的管理體系和政策措施,嚴重制約了畜禽種業的規范化發展。由于法規的缺位,相關研發者、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等從業群體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政府、研發機構和企業不能形成穩固的創新合力和發展動力,導致畜禽種業產業化水平提升和競爭實力提高進展十分緩慢。二是育種創新支撐薄弱,體制機制尚待完善。由于在育種科研組織模式、科技成果評價體系與轉移轉化機制上長期缺乏可操作性的統籌管理辦法,科技資源配置嚴重不合理,科研力量極其分散,研發內容不可避免地出現低水平重復,而協同創新使各方利益和成果難以有效得到保障,育種材料、共性技術成果不能有效交流共享,嚴重制約優異種質資源的保護和挖掘利用。三是對畜禽種業創新發展的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務體系還很不健全。目前,對畜禽育種創新人才激勵、金融服務和信息平臺建設等政策扶持上缺乏硬性規定和配套措施,難以激發創新活力,導致育種企業的基礎資源、技術儲備和創新人才等嚴重不足。同時,由于制度的不完善,知識產權確權、運用和保護力度還十分薄弱,嚴重制約畜禽育種的良性發展,育種企業實力總體不強。
蔣小松代表認為,畜禽種業是現代畜牧業發展的基礎和先導,是國家戰略基礎性產業和核心任務。同時,畜禽種業創新是鄉村產業振興的基礎和源頭。為此,蔣小松代表建議國務院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盡快盡早出臺《畜禽種業促進條例》。明確畜禽育種發展的相關管理體制、總體目標、指導方針、發展規劃、功能定位、職責職能、投入保障、評價體系和監管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從國家層面進一步建立健全畜禽種業發展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促進我國畜禽育種的科學規范和可持續發展。
蔣小松代表表示,通過規范管理和完善政策措施,才能夠提升畜禽種業地位,加快提高行業集中度和創新合力,形成自主創新體系,推動種業公司向育、繁、推一體化方向發展,并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畜禽育種跨國領航企業集團和研發中心,繼而增強畜禽育種的國際競爭力,搶占種業創新制高點,全面參與全球畜禽資源的配置,推進我國由畜產品生產和消費大國向畜禽種業強國邁進。最終,保障國家畜產品安全和有效供給,實現“中國畜禽”主要用“中國種”的目標。
今年,是全國人大代表蔣小松履職的第四年。所到之處,他都會詳細了解當地農業發展的“痛點”,以讓自己的履職更“接地氣”。“今年我提出了11件建議,包括《盡快出臺畜禽種業促進條例》《推進中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效銜接》《增加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系統預算》《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機制》等建議。”蔣小松代表表示。
蔣小松代表認為,中國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要因地制宜,需要解決“源頭問題”:一是率先推動中小農戶“現代化”;二是加快建成現代農業“三大體系”;三是打好農業科技發展“持久戰”。
本報兩會記者:李濤 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