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牧、畜牧水產、畜牧)局(委):
為應對動物源細菌耐藥挑戰,提高獸用抗菌藥物科學管理水平,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á全國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農醫發〔2017〕2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四川省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行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實到位,目標如期完成。
四川省農業廳
2017年8月25日
四川省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行動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為加強獸用抗菌藥物管理,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提高獸用抗菌藥物科學管理水平,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獸藥管理條例》、《遏制細菌耐藥國家行動計劃(2016-2020)》和農業部《全國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行動計劃(2017—2020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實施背景
我省是畜禽養殖大省,也是獸用抗菌藥物生產和使用大省。獸用抗菌藥物在防治動物疾病、提高養殖效益、保障畜禽水產品有效供給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通過開展獸用抗菌藥物專項整治行動,全省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獸用抗菌藥物市場秩序不夠規范、養殖環節使用不盡合理、從業人員科學用藥意識不強、公眾對細菌耐藥性認知度不高等問題依然存在,嚴重威脅著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全省亟需進一步加強獸用抗菌藥物監督管理,提升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能力,完善獸藥殘留監控體系,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二、工作目標
動物源細菌耐藥和抗菌藥物殘留治理能力、養殖環節規范用藥水平、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到2020年,實現以下目標:
(一)推進獸用抗菌藥物規范化使用。獸藥經營企業憑獸醫處方銷售獸用抗菌藥物的比例達到50%。
(二)推進獸用抗菌藥物減量化使用。根據農業部的要求,推進人獸共用抗菌藥物或易產生交叉耐藥性的抗菌藥物作為動物促生長劑的逐步退出,推廣使用安全低殘留獸藥產品。
(三)完善獸用抗菌藥物監控體系。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和畜產品殘留監測能力顯著增強,監測面不斷擴大,畜禽水產品獸用抗菌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四)提升養殖環節科學用藥水平。對養殖一線獸醫和養殖從業人員開展相關法律法規、技能宣傳培訓,增強獸藥安全使用知識和意識。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獸用抗菌藥物監督管理
1、嚴格市場準入。強化獸用抗菌藥物生產、經營監管,在2020年前,按照農業部的要求,在全省推行獸用抗菌藥物分類管理,認真貫徹有關獸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辦法。
2、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對獸用抗菌藥物生產、經營集中區域的巡查和突擊檢查力度。對獸藥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其是否按照GMP規范開展獸用抗菌藥物的生產、質檢和銷售工作,嚴查其是否存在未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生產獸用抗菌藥物、涉嫌添加獸藥標準以外藥物成分的獸用抗菌藥等違法生產行為。對獸藥經營企業,重點檢查其采購、入庫和銷售記錄記載是否完整,銷售的獸用抗菌藥物標簽和說明書是否擅自改變組方、規格、用法用量以及擴大適應癥;是否嚴格執行處方藥管理規定,設立了獸用處方藥專柜,并憑獸醫處方銷售獸用處方藥。
3、加強飼料生產用藥監管。加大飼料生產企業用藥的監督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和產品監測,嚴厲打擊超量、超范圍添加使用藥物以及其他禁用物質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加工含藥飼料的監督管理,飼料生產企業加工含藥飼料的,必須遵守農業部制定的生產含藥飼料規定,未按規定執行的,依法予以處罰。
4、規范養殖用藥。認真貫徹執行《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加強對執業獸醫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獸醫臨床用藥行為。加強對養殖場(戶)的監督檢查,督促其建立健全養殖檔案,完善獸藥使用記錄,嚴格執行獸藥休藥期規定等獸藥安全使用制度。
5、加大查處力度。嚴格實施檢打聯動機制,依法嚴肅查處問題產品,保持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從重查處的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飼料生產企業超量、超范圍添加獸用抗菌藥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養殖場(戶)超劑量超范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人用藥、不執行休藥期、不按獸用處方藥規定使用處方藥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提升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控能力
1、提升耐藥監測能力。依托現有基礎,進一步完善國家獸藥安全評價實驗室(四川)的建設,科學合理制定《四川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監測面要覆蓋不同領域、不同養殖方式、不同品種的養殖場(戶)以及屠宰場。積極開展普遍監測、主動監測和目標監測,獲得動物源細菌流行病學數據后,及時通過國家監測網報送結果。
2、提升殘留監控能力。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獸藥殘留監控體系,積極參與獸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的研究與制定。持續實施全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擴大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獸用抗菌藥殘留監測數量和覆蓋范圍,依法嚴肅查處抽檢不合格產品,根據殘留超標樣品反饋信息溯源動物養殖場,對養殖場的用藥情況進行核查,深挖獸藥殘留產生原因。
3、提升信息化能力。按照農業部規定,加快推進獸藥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推動省市縣三級配備必要的軟硬件設施設備,與國家獸藥基礎信息平臺對接,保證獸用抗菌獸藥可查詢、可追溯。
4、提升科技支撐能力。積極參與全國耐藥性防控策略、抗菌藥物敏感性檢測標準制修訂等工作,督促指導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龍頭企業發揮技術優勢,對中獸藥、動物專用抗菌藥等抗菌藥物替代品進行研發。國家獸藥安全評價實驗室(四川)應努力構建科技創新平臺,深入開展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細菌耐藥基因流行病學與耐藥基質等方面的研究,主動與其他省份和地區開展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協作,控制耐藥菌跨省份跨地區傳播。
(三)提高獸用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意識
1、開展獸用抗菌藥物使用減量化示范創建。在奶牛養殖大縣、生豬養殖大縣、水產養殖大縣、全國綠色養殖示范縣、水產健康養殖示范縣和具有規模養殖的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市(縣)選擇生豬、家禽和奶牛等優勢品種,開展獸用抗菌藥物使用減量化示范創建活動,推廣使用安全、高效、低殘留的中獸藥等獸用抗菌藥物替代產品,從源頭減少獸用抗菌藥物使用量,及時總結引導推行綠色、安全的生態健康養殖方式。
2、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和公眾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廣泛開展安全用藥知識宣傳,提高公眾對細菌耐藥性的認知度,強化養殖從業人員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每年有針對性的開展獸藥生產經營人員、執業獸醫、鄉村獸醫、養殖業主等的培訓教育,督促引導從業人員自覺規范獸用抗菌藥的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強化組織領導,及時制定本轄區的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各項工作措施,認真開展日常監管、監督抽檢等具體工作,嚴格履職到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積極爭取發改、財政、科技等部門支持,加強動物源細菌耐藥性防控體系建設,加大對監督抽檢、宣傳培訓和抗菌藥物使用減量化示范創建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確保此項工作的開展有經費、有政策、有措施、有成效。
(三)落實目標考核。各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將獸用抗菌藥物使用監管及動物源細菌耐藥性控制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考核范圍,對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管體系、違法行為查處率等進行量化考核,以目標定任務,考核促工作。